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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送彩金关于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服务范围(2018版)的通知
文号:厦地税发〔2017〕103号  
索引号:XM00802-3004-2017-00003  
文章来源:厦门地税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7-11-29   最后更新时间:2018-01-05 08:37:24    【字体: 】【打印】【关闭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办税服务规范建设、共享服务资源、提升服务质效,市局决定在2016年已实现通办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围,将十类167项涉税(费)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同城通办(见附件)。此前发文有关同城通办业务事项范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365bet送彩金“同城通办”业务一览表(2018版)

  

          365bet送彩金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365bet送彩金“同城通办”业务一览表(2018版)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备注

1

01.涉税登记

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

2

个体纳税人设立登记

3

临时纳税人设立登记

4

组织临时登记

5

变更税务登记

6

税务登记信息补录

新增通办业务

7

修改设立税务登记信息

新增通办业务

8

国地税纳税人基础信息比对

新增通办业务

9

工商部门登记信息查询确认

新增通办业务

10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新增通办业务

11

纯扣缴义务人登记

12

扣缴税款登记

13

变更扣缴税款登记

14

自然人登记

15

自然人变更登记

16

自然人错误证件类型变更

17

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管理

18

自然人并档补偿

19

税务证件发放

20

税务证件挂失

21

税务证件增补发

22

停业登记

23

复业登记

24

自动复业资料领回

25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登记

26

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

27

不动产项目登记

28

不动产项目变更

29

不动产项目注销

新增通办业务

30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

31

企业所得税清算登记

32

税库银三方协议账号登记

33

02.涉税认定

税(费)种认定

34

非居民企业认定

新增通办业务

35

地税网站申报功能开通

36

自然人网上申报功能开通

37

个税客户端用户密码修改

38

03.涉税申报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39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40

财务核算软件备案

41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42

涉税鉴证报告报送

43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

44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适用查账征收)

不含逾期申报

45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适用核定征收)

不含逾期申报

46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不含逾期申报

47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不含逾期申报

48

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49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50

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新增通办业务

51

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新增通办业务

52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及变更

新增通办业务

53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备案

新增通办业务

54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

新增通办业务

55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A表)

56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B表)

57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

58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A表)

59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B表)

60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C表)

61

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

62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

不含逾期申报

63

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特定行业)

不含逾期申报

64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

65

投资方信息维护

66

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

67

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报告

68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报告

69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不含逾期申报

70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不含逾期申报

71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不含逾期申报

72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

(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不含逾期申报

73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

(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

不含逾期申报

74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

(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不含逾期申报

75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

不含逾期申报

76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77

房产税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78

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79

土地使用税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80

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

81

土地交易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82

印花税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83

契税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84

耕地占用税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85

资源税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86

烟叶税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87

车船税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88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89

附加税(费)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90

通用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91

通用代扣代缴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92

通用代收代缴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93

委托代征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94

委托代售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95

委托代征汇总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96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不含逾期申报

97

定期定额户分月汇总申报

98

重发扣款

99

申报作废

100

申报错误更正

101

其他涉税资料报送

102

04.优惠办理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企业所得税)

103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个人所得税)

104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房产税)

105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土地使用税)

106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土地增值税)

107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耕地占用税)

108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契税)

109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车船税)

110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资源税)

111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烟叶税)

112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印花税)

113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城市建设维护税)

114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教育费附加收入)

115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地方教育附加)

116

职工名册采集

新增通办业务

117

税前扣除备案

新增通办业务

118

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

新增通办业务

119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新增通办业务

120

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新增通办业务

121

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备案

新增通办业务

122

税收优惠资格取消

新增通办业务

123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新增通办业务

124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报告(个人申请)

125

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企业申请)

126

05.证明办理

税收完税证明开具(文书式)

127

税收完税证明开具(表格式)

128

税收完税证明补打

新增通办业务

129

税收完税证明作废

新增通办业务

130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单位)

131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

132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组织)

133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个人)

134

资源税管理证明(甲种)

135

资源税管理证明(乙种)

136

06.涉税申请

延期纳税申报许可申请受理

137

变更纳税定额许可申请受理

138

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许可申请受理

139

定期定额户核定申请受理

140

企业所得税核定申请受理

141

其他税种核定申请受理

142

印花税核定申请受理

143

退抵税(费)申请受理

144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认定申请受理

新增通办业务

145

预备会谈申请受理

新增通办业务

146

预约定价续签申请受理

新增通办业务

147

07.规费业务

单位职工参停保

148

独立个人参停保

149

城乡居民参停保

面向村居和学校

150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151

社保费申报

152

社保费年度申报

153

社保费补缴

15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155

工会经费申报

156

08.发票业务

发票真伪鉴定申请

157

09.CA证书

证书新办

158

证书补办

159

证书注销

160

证书更新

161

证书解锁

162

证书解冻

163

10.其他服务

涉税问题咨询

164

涉税违法信息查询

165

涉税宣传资料领取

166

空白表证单书领取

167

电子签章文书领取

 

  备注:
  1.“同城通办”指的是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本表格所列举的涉税(费)业务时,可以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地税管征机关的限制,就近选择到全市范围内任一地税办税服务厅(暂不含办税服务室)办理,由办税服务厅人员按业务要求受理后,对即办业务进行即时办结,对审批业务进行受理转办,纳税人提交的纸质资料经影像系统扫描后就地归档。
  2.纳税人若存在以下情形的,暂不实行“同城通办”,纳税人应前往主管地税机关办理:
  (1)非正常状态;
  (2)注销状态;
  (3)有未处理的欠缴税费记录;
  (4)有未处理的行政处罚记录。
  3.属于即来即办业务的,纳税人备齐申请业务所属资料即可办理,不再要求经税收管理员或其他经办人员审核同意;属于流转办理业务的,纳税人备齐申请业务所属资料即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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